根据国务院关于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 [2001]57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发 [2000]92 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三定”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浙编办 [2001]87 号)的精神,文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隶属于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履行本行政辖区内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一、职能调整 。
(一)划入的职能。
原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划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划出的职能。
将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交给当地经济贸易委员会(计划经济委员会)。
(三)转变的职能。
将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交给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三)依法组织监管各类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经营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五)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七)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八)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十)依法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
(十一)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省、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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